也很爱美,只是以前没那条件。现在不一样了,我既然当了还衡地产的董事长,品味自然也要跟着提升一下。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身边的凌枭那么优秀,我自己也不能太挫了。
我洗漱好后换了一套休闲装,修身牛仔裤配一件咖啡色呢子斗篷,是沫念让杜影给我买的,我自己当然不会搭配。
下楼的时候,我闻到厨房里传来一阵浓郁的香味,狐疑地走过去时,却看到凌枭正在灶台前一边拿着勺子搅拌粥,一边拿着一本菜谱在研究,专注的样子绝世不可方物。
他竟然换下了那一身皇袍,穿了个现代的休闲套装,一头青丝用了个橡皮圈扎着,竟有点艺术家的气质。
我一下子受不了了,眼里的桃花满地乱飞。会做饭的男人最诱人了,尤其是会做饭还长得那么帅的,简直把我迷得不要不要的。
我屁颠颠地走过去一把抱住了他的腰,头在他背上蹭了好几下,“凌枭,你怎么会用这现代的东西啊?”
“我们当鬼的也要与时俱进嘛,要不然会被人嘲笑的。”他反手把我拨到胸前在我眉心吻了一下,可把我心波荡漾得。
“谁敢嘲笑你,我一定扁得他不要不要的。”
“来,尝尝我的菜粥熬得好不好。”他拿起勺子舀了一点给我,美得我真想臭不要脸地跟他表白我要嫁给他。
“好吃!”我把勺子的粥喝了还余兴未尽地吧唧了一下嘴,又道,“我去叫黄婆婆。”
“她回林子去了,要过些天来。你快吃吧,等会要去一趟公司,杜影说有大事要跟你商讨。”
“噢,什么事啊?”我一下子有点抑郁,其实我很想和
第67章:幸福来得好快(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