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生笙抽过他手里的纸,看着摇了摇头,装模作样的点评道:“这写字可不仅仅是握着毛笔就行的,一看你这纸上的字,就知道你笔握得不对。去,把笔拿来,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写字。”
“好。”虽然唐生笙开始不太友好,可听到有人教郝落立刻就屁颠屁颠的去了后院,把笔墨纸砚都带了出来。
“看,就是这样。”唐生笙把纸摆好,用重物压住上方,提笔就在纸上写了起来。和他表现出来的性格不同的是,他的字是标准的楷书,纸上跃然而出的字体带着些清秀。唐生笙虽然在唐家可以说是被放养的,可一手字却是写得非常好。
“好厉害……”郝落惊叹道,感觉比林安宇买回来的三字经的书上写得还要好。
林安宇在他收笔后,夸奖道:“啧,确实挺好,你居然还有这一手,那你给我们说说写字的要点,这袖弩我二十就卖给你了。”
“那是当然!我可是从启蒙开始就日日不缀的练字,从未停歇过。”唐生笙骄傲的抬头挺胸,他还是有比林安宇强的本事的,至少在这方面他能甩别人一大截。
……
林安旭等人经过几日的辛苦靠着李先生的关系,还是进了城。只是长途跋涉之下,林万田在路上去了,周家两个腿脚不便的,最后也跟着掉了队。许氏一个老婆子面对儿孙也没了底气,只除了把周清一起带走之后别的人也没办法了。其实她是更想要把林春兰带走的,毕竟林春兰才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也更心疼些。
可林春兰虽然总是斤斤计较想要从别人手里抠出便宜来,可对于自家男人和孩子却是掏心掏肺的。在眼看着两个儿子走不动了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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