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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镇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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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徐马荒的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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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顺三十岁了,年轻有为,知情达理,是家里人一致公认的好宝宝。
    朱大江不待见丁春兰,见了她不说上也不说下,扭头就跑,眼里根本没这个媳妇。丁春兰心眼子也倔,你为老不尊,我也抵死不理你这个老头子。这样,公公和媳妇的关系就形同虚设了。有时到亲戚家出人情吃喜酒,见了面也不搭话。
    朱宏照工作忙,听丁春兰唠叨这事就劝她说:“老头子脑子整,你别理他就是。”
    丁春兰不这么想,她说:“你老子是一心想着前头的媳妇吧!他人前人后不把我当媳妇看就是看不起我,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你这个三儿子。”
    朱宏照摇头,但不作任何评价。老头子这个人他知道,他们父子这么多年,从来没好好说过话,他的事情从来没有得到过老子的赞成和夸奖。
    丁春兰抵不上邱桂香一个角落。这是吴大脚的原话。大脚是个豁达的农村妇女,儿子女婿是市里面的干部,慢慢学会了做一些表面文章,即使不喜欢的这个媳妇也做足面子,见了春兰面总要嘘寒问暖,问宏照和顺顺近期的情况,叮嘱她要管住宏照,不要让他在外面瞎喝酒,伤身体的。
    朱大江对丁家最大的意见还在于丁长华这个老杂毛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国家干部,从没有把他这个亲家公放在眼里。有一次到白镇来,我陪外公在大街上溜达,恰好遇见了丁长华。按理说丁长华应该把亲家公拖回家喝杯小酒,起码也要假腥腥地套一下,可他只和我打招呼:“大侄少,吃过了吗?”把亲家公好像一团空气一样搁在一边。朱大江脸色当时就不好看了,等丁长华走远了,骂道:“什么东西?老嫖货!以为自己是个狗屁干部,瞧不

第一百零四章 徐马荒的荒(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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