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此。
约翰middot;康斯坦丁的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也绝非是一个纯粹的坏人。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注定他一辈子都将活在无法摆脱的黑暗虚空之中,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事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不被人喜欢的家伙,就不会过多感受到失去他人的痛苦。他在四处漂泊,愤世嫉俗,嘲讽他人和惩罚自己的痛楚中去获得快-感,宣泄不满,只出于一个他不想承认的理由mdash;mdash;
负罪感。
他曾经为了拯救饥饿rdquo;恶魔所控制的城市,用魔法将恶魔封印进了自己的挚友体内,即便他知晓这会令对方生不如死,且永远无法解脱,但这是唯一的方法。他做着这件事的时候面无表情,看上去淡然镇定,但深夜时,他却会看rdquo;到那些自己曾经为了救人而出卖的朋友们,那些受害者的幽灵在他眼前不断闪现,他面对他们残破不堪的脸是如此回答的:你们别妄想我对自己做的事情产生负罪感!就算有什么负罪感也是由我一人来承担!我才是不得不对付它们的人!你们已经死了,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rdquo;
他总是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玩世不恭的痞子嘴脸,却因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整夜辗转难眠。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多的一件事情,除了抽一口香烟,就是睁着眼等待黎明。
他厌恶的并非是简,驱魔人,教会,甚至恶魔这个东西。他最厌恶的是自己。
而这一切,他觉得简都不会知晓,他也不指望她能理解,更不想她知道他的所有过去mdash;mdash;至少,现在她对自己是嫌弃,是不屑,是轻视,却不是疏远,这已经算得上是最好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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