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都抖出来了,反而激发了周围孩子的正义感,认为于镜日夜受家里人虐待,被弟弟欺负。他们把于镜护在里面,不让于堂斌靠近她,经过了这件事,三排小豆丁顿时获得了一起扛过枪的友谊。
比起紧锣密鼓的初中生活,小学课业确实轻松了很多,于镜原本也不是个精神空虚的主儿,于是就把自己的老兴趣拿出来,开始练习画画。
在于镜还是于晴的时候,内心也曾有个隐秘的妄想,那就是成为一个自由自在的漫画家。她小时候挺喜欢画画,水平嘛,可以不靠临摹画出女性正面图,但只限女性、年轻、正面,且不包括手部刻画。比大部分只会蚯蚓线的同学们是强一点,但和漫画基本没啥关联,分镜、表情、视角、身体结构之类的内容对她来说是十分陌生的。
有人要奇怪了,为啥明明有这样的梦想,却能够至死让自己保持着如此业余的水平?那要从很多方面去解释。
第一条,时代原因,在于晴小的时候,社会远没有那么发达,况且她还是个农村娃,村里第一户人家有电脑,还是她挺大的时候了,而她自己也直到高中才拥有属于自己的电脑,信息没那么通畅,就算感兴趣也无处可学。
第二条,经济制约,在于晴终于在某个二手书摊找到漫画技法入门书籍的以后,她打开一看,发现画漫画需要消耗许多昂贵的工具,耗费之大,是她一个没自立的学生无法承担的,加上她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的心态,根本静不下心学习基础部分,便又往后拖,想着等毕业了再自学。
第三条,就是自立困难的现状了,毕业后的于晴连工作都顾不过来,每天下班后靠麻木的刷网页勉强维生那样子,直到穿越也没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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