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别墅区哪怕一条小小的通道也是灯火通明的。
他并不觉得这样陌生的环境会让他焦虑或不安,相反他十分怡然自得。
这里是他的小情人再遇见他之前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大概都印下过他的足迹和身影。他或许在某一处牙牙学语,迈着蹒跚的脚步追逐着一辆玩具小车,又或许在某一处因为一场考试而彻夜苦读,紧皱的眉头怎么也舒展不开。
就像有一股无形的吸引力一般,旅人追寻探险路上那一缕虚无缥缈但极其动听的笛声那样,他也不由自主想追随着这个人的脚步,去感受他的生活,去体验他的心境。
若是放在以前,说什么他也不会相信自己会为一个人牵肠挂肚到如此境地吧。
赫连戎在黑暗中无声的笑了。
也罢,就当做是漫漫长假遇见的一个小插曲吧。
第二天商瑾起床时,赫连戎已经做好了早饭,正在饭桌前看一张报纸。
东西很简单,一杯热牛奶,一块三明治,还有一个煎蛋,但商瑾却觉得受宠若惊。
天啦噜,男主什么时候点满了贤妻属性!
赫连戎见他傻站在原地,放下报纸催促他:“快吃吧,不是九点钟的飞机吗?”
态度十分自然,仿佛他已经帮商瑾做了十年早餐一般理所当然。
商瑾泪流满面:吃!哪怕你给我下毒我也吃!
一顿简单的早饭使商瑾内心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他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需要赚钱养家的男人,而家里嗷嗷待哺(没有)的孩子以及美丽动人的妻子都激励着他一定要好好工作。
他美滋滋跟赫连戎告别,体贴地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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