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当初什么要你当个下人么?呵,就是要你跟着我。我想不出别的理由,只能用那个方法。我从一开始就想带你走,只是这回要费些功夫。”
“那个时候?”沈翎本以为他一开始只是玩弄,没想到他那么早就动了心思。
“不对,还要更早一些。”越行锋在他耳边轻叹,“准确来说,是那天在你马车上。我当时在想,这个人不错,能一直留在身边就更不错了。”
看似寻常的情话,却听得沈翎一身凉飕飕:“那天险些要命,你还有闲情想别的?”
越行锋往他肩窝一埋:“嗯。毫不犹豫为陌生人自残的傻蛋,可不是随处可见的宝贝。”
沈翎心头一痒,正经道:“那是因为我看见你胸口那东西,要不早就把你给交出去了。”
“你不会。”
“你可真看得起我。”
越行锋闷声一笑:“不是看得起,是看得上。”
沈翎没了疑问,装作无谓地问他:“喂,那你回去,我在哪里等你?”
越行锋执起马鞭一指:“前面。”
那个地方,松烟镇。
当初离家,初入松烟镇,沈翎可谓与某位客栈老板结下深厚“友谊”,故此次前往,也领越行锋去了那间客栈。
全天下的客栈老板都对有钱人印象深刻,这位老板免不了俗。一见沈翎,他那双眼瞬间变得谄媚,端茶递水上菜无一不亲力亲为,甚至连沈翎的私下请求,也欣然应允。
夜里,越行锋喂完马草回房,隔着门缝,见沈翎正捧着一壶酒贪婪喝着,待推门进去,却见他慌忙藏到桌子底下。
越行锋抿唇笑了笑,眼角往桌下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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