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留着给孩儿孙儿。
莫笙看得出,林行歌是真的把这些人看作她的责任。虽然林行歌是熊大未打过招呼就抱回来的孩子,且是个女儿家,起初寨众颇有微词。但她自小擅长武艺,长大了丝毫不逊于男儿,又有义气有担当,久而久之,也让原先心有不满的人佩服起她这个红妆少寨主。
“这是我刚采的花,送给二寨主!”
两人正走着,突然有一个粉衣姑娘跑过来给莫笙手上塞了把野花,捂着脸跑走了。
——果然跟着林行歌有肉吃,出来一趟还能得把花,回去能做鲜花糕吃了。
莫笙嗅了嗅手上的花束,想到吃的,垂涎欲滴。
“给我。”林行歌停下来,朝莫笙伸出手。
莫笙把花背在身后,“你想要自己采去,这是人家送给我的!何况你拿着又没用。”大不了我做好了让你尝尝就是。
说着,想到林行歌小时候边吃鲜花糕边流口水的模样,可爱得很,不自觉流露出几分笑意。
林行歌一言不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叫莫笙一路小跑,追得气喘吁吁。
“小歌儿,你走慢一点,我快累散架了!”莫笙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没有余暇注意林行歌的不同寻常。
她见林行歌走得远了,实在没了力气,索性自个儿坐在一个大石头上歇脚。大口喘气的同时,还略有缅怀,“还是小时候可爱,任我揉捏,一口一个甜甜的弱鸡叔叔。哪像现在,腿那么长,都不知道等等我。”
闲坐无事,莫笙跟系统商量,“老西,下一个世界让我当个美艳动人的万人迷行不?最好年纪二十出头,皮肤吹弹可破,身材前凸后翘,不要再让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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