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喜欢,不自觉的买了不少。
英雄救美是一种奇怪的存在,它会让人的心里产生一种独特的化学反应。
之前一直讨厌沈鹤嵘的谭思雨,重新将大佬的自传看了一遍,然后发现,这个在开头出现了不到两页的小叔叔,或许也不是那么坏。
在沈子义的养父死去的时候,沈鹤嵘也不过是十四岁的孩子啊,在现代社会里面,十四岁还是孩子呢,而那个时候沈鹤嵘就要背负养育沈子义的责任,这不是为难人么?
况且沈鹤嵘的哥哥是沈子义的母亲害死的,那沈鹤嵘怨恨沈子义,也并不是毫无理由,就算是偶尔有咒骂,依旧是将这孩子养大了,所以hellip;hellip;沈鹤嵘还是心软的。
想到如此,谭思雨对于沈鹤嵘的看法大有改观,将买来的一套黑色的并不那么出色的衣服带了回去,等到第二天早上,沈鹤嵘就看到了有些害羞的谭思雨。
这套衣服送给你,算是感谢你昨天救我。rdquo;
看着谭思雨送来的衣服,沈鹤嵘可没拒绝,虽然弄不懂谭思雨这是什么情况,可是衣服不比吃的,也不会被下毒,倒是接了过来。
恩。rdquo;
冷漠的点头,沈鹤嵘这才想起了自家的两个蠢人。
我今天把这两个人带走,你看行么?rdquo;
昨天两个人遭受了谭思雨的殴打,不过都没什么力道,不致命,沈鹤嵘可没打算放过他们,敢来他沈家闹事情,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吧?
恩,都交给你。rdquo;
谭思雨赶忙点头,昨晚一阵打之后,谭思雨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情,想起这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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