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嫁给情敌的叔叔[穿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喜欢的,“我”就一定喜欢。
    因此,虽然简安然本人喜欢吃辣且无辣不欢,但为了尽快融入这个世界,他选择“随便”。
    齐宵平素来把“我”当成附庸,简安然说了“随便”后,他便理直气壮地带简安然走进一家羊肉馆,说:“老板,我要白切羊肉、烤羊蹄、葱爆羊血旺……”
    点完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他“体贴”地补了一份白切鸡和蟹黄豆腐羹。
    “白切鸡和蟹黄豆腐羹是专程为你点的,”齐宵平,“怕你吃不惯羊肉的膻味。”
    “谢谢齐哥,你对我真好。”
    简安然皮笑肉不笑,原书世界的“我”也许不吃羊肉,简安然却是个肉食主义者,最饿的时候可以一个人干掉一条烤羊腿!
    齐宵平再次看呆。
    原来,小简笑起来的模样竟是——像纯洁无瑕的羔羊又带着初通人事的风情。
    齐宵平有些蠢蠢欲动。
    自从政府通过同性婚姻法,他就梦想和洛宁这朵人间富贵花结婚,多年来想方设法地讨好洛宁。然而,洛宁太富贵太高不可攀,普通的礼物从来不屑一顾,送房送车才能勉强换来一个好脸色。
    简安然就不一样了。
    这个山里娃长相不输洛宁,性格却人如其名的简单,出生低微,没见过世面,买点小礼物就能把他哄得服服帖帖主动投怀送抱。
    可惜,昨晚功亏一篑!
    齐宵平暗自感慨,又要了一瓶白酒,欲盖弥彰地说:“小简,你今天没吃感冒药吧?”
    “下午有个勤工俭学的兼职,不能喝酒。”
    简安然断然拒绝。
    齐宵平闻言,皱眉:

第7页(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