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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情敌的叔叔[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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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人——”
    管家正要离开,洛炜叫住了他。
    “等一下!”
    “嗯?”
    “找到以后,不用带他回来,”洛炜说,“他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一大半都是因为我们太骄纵他了。”
    “二爷的意思是……”
    “派人暗中跟踪他、保护他,但是不强制带他回来,让他在外面吃够苦头、知道家里的好以后,自己想回来!”
    “明白。”
    ……
    离家的第一个小时,洛宁很兴奋,想象自己像英雄电影的主角,一把抓住如今沦落到住地下室的齐宵平,揍得他哭爹喊娘。
    离家的第二个小时,洛宁发现他离家出走的时候太匆忙,没有带手机也没有准备零钱,没法打的,没法坐公交车,必须步行去齐宵平的住处,逐渐迷失在蜘蛛网一样的城市里……
    离家的第三个小时,寒风乍起,穿着拖鞋和家居服出门的洛宁感觉有些冷,肚子也跟着咕咕叫……
    他抬头看了眼小巷里招牌摇摇欲坠的小吃店,店里正飘出直击灵魂的香味。
    咕咚。
    洛宁咽了口唾沫。
    他很饿,但是他没有钱。
    ……
    离家出走的第N个小时,洛宁走进典当铺,将心爱的全球限量版手表交给经理,换来三千元现金。
    他知道经理为什么只肯给三千,因为经理不相信他是手表的主人,把他当成小偷、把手表当成了贼赃。
    但他此刻又冷又饿又困又累,只想用手表换点钱去购物广场买御寒的羽绒服,吃高热量的垃圾大餐,最后找一个酒店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等明天天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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