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草,双眼一直盯着那东西,没有移开。
顿了好些秒后,他偏头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一个纵身跳下车,慢慢朝那发光的所在地挪动,这几米远的距离,他却抿嘴皱眉走了一分多钟。
临近时,他弯下腰,动作很慢,像是慢镜头回放一样。
待瞧得仔细后,他吞了吞口水。
这东西可不得了!
思及此,他双手抵膝,扭头查看四周,像是初次做贼一样地谨慎小心。
入眼的是白茫茫的大雾,连个鸟影都没瞧见。
他原地静立着,倾耳聆听周边的风吹草动。
半晌,他蹲下身,动作迅速地把这块仍发着金光的东西端了起来藏在怀里,快步走到拖拉机旁,准备放到车斗上,可是当瞧见里面放着的几个破烂的蛇皮袋子时,他又改变主意了,挪了两步,改放在拖拉机的木板座下,然后他这才摇动车子继续颠啊颠地回家。
半个多小时后,一回到家门口,他先是四处看看,然后才把那块发着金光的东西用脏毛巾包裹着,端进了没上锁的屋子。
一进屋,放下东西后,他立马关上门插上插销,背靠着门,暗暗舒了一口气。没到五秒,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笑得贼兮兮地溜到桌子旁,拿掉毛巾,复又仔仔细细地欣赏着刚捡来的东西。
纯金色的,很刺眼,看外观有点像雄鸡,尾巴却又拖得有点长。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造型,但是仅从做工上来说,还真是栩栩如生啊,尤其是那双眼睛,那对翅膀,整体看着像是下一秒就会飞舞起来似的。
慢慢地,他伸出手捧起这块分量不轻的“金鸡”,然后狠狠地在它的尾巴上咬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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