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耀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久到他的双腿已经发酸。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就认识郑凌了。那时郑凌还是个稚嫩的孩子,但他的表现却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的稚嫩,他的言行很是老成,且总是皱着眉,不苟言笑,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有些手欠扁的人就喜欢欺负他这样的。
记得初次遇见郑凌的时候,那时他正被几个地痞流氓收拾,整个人惨兮兮的,被揪住衣领提起,一声不吭地像个快要风化的破布娃娃。他难得的一时心善,上前呵斥了那几个人。
他走近了些,弯腰盯着被扔在地上的人。
他说:“小鬼,你能自己回家吗?”
当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小小的郑凌扶着墙壁慢慢爬起来,顺手抹了把被揍出来的鼻血,嘴里咬牙挤出一个字:“能。”
说着,小小的个子就缓缓地沿着墙脚挪动,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看着看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帮了你,你好像还没谢我。”
小孩身影一顿,接着才说道:“谢了。”然后又慢慢挪动。
竟是头也未回,这么酷。
当时的他没想着要去帮忙,他没那么好心。
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他就把小孩的样子记在了脑海中,这一记便是一生。
之后他打听了这个小孩的一些家庭情况,只是那时的他听后没再留意。他不是个慈善家,也不是个喜好插手别人家务事的人,这一忽视,便是整整五年。直到那天在烧烤摊遇到郑凌,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他幼时。
他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他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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