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鼓着脸,觉得自己好心喂了驴肝肺。
大佬瞬间妥协:“……这个我吃吧,你等等,我给你熬的汤快好了。”
五分钟后,陈于鉴喝着排骨汤啃着玉米,而坐在他对面的欧阳莫,吃一口粥皱一下眉头,吃一口包子还是皱一下眉头。
陈于鉴顿时有些于心不忍:“要不扔了吧?”
欧阳莫笑的勉强:“挺好吃的。”
又喝了一口水。
内心却是:皮蛋煮过了头,味精加多了,包子馅以次充好肥肉太多,这种店也能开成全国连锁?呵。
但这是笨笨第一次请自己吃饭,说什么也得吃完。
陈于鉴:……
今天的排骨汤也很好喝,也不知道欧阳同学的玉米怎么煮的,比肯德基里的还要软糯。
他好奇地问:“你怎么做饭这么好吃?”
欧阳莫的笑容闪烁了一瞬。
“……初中时,我妈开过几年饭店。”
还逼着我考了厨师证。
太后老人家原话是:莫莫啊,万一你爸做生意亏了抛妻弃子跑路了,你有证也好养活我们娘仨啊!
这是一段每每提起弟弟就会哈哈大笑的黑历史。欧阳莫不愿意多说。
陈于鉴却双眼晶亮:“那你妈妈也很会做饭?你是遗传的呀?”
欧阳莫板着脸喝粥:“她开店第三年,觉得烹饪不难就自己上手当大厨,当天客人全部食物中毒,赔了十几万,店里招牌也砸了开不下去了。”
陈于鉴:……
令堂真是……一鸣惊人?
他实在找不到词夸,草草结束话题,吃完饭就回了房间。
三十四章(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