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以府,州,县划分,而县以下110户为一里,由县令选该里中的一人为里长,里以下为村,村正和里长一样,只任用白丁,一般来说,丁粮最多的那户人家的当家人,自动胜任村正一职。
原身所在的江家村顾名思义,是江姓族人的聚居地,江家村的村正同时也是江家的族长,按辈分,原身得管对方叫一声叔爷。
据传江家的祖辈也曾是个人物,只是因为不知道惹了什么事,全族迁移到此地避祸,嫡支在这一片拥有大量的田产,只是一代代传下来,现在的嫡支早没有以前富裕了。
原身所在的这一支并没有分得太多田产,但是分到了一个能够长久吃饭的手艺mdash;mdash;点豆腐,为了能够将财富尽量集中传承,祖辈规定了这个技艺只能传长子一脉,如果长子早逝,留有子孙,则将技艺传给长孙。
作为弥补,其他子孙可以分得更多的田产也现银。
当初原身父辈分家的时候,原身的父亲分得了六亩田地外加现在他们居住的这套祖宅,银钱却没有分到多少,而原身的小叔也就是他父亲的弟弟则是分了十五亩田地,外加三十两银子。
他们虽然没有一门能够长久吃饭的手艺,可那些田地和银两,也足以让他们安稳度日。
原本分家之后两家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原身的小叔江二春觉得自家吃了亏,记恨这个大哥,逢年过节都不愿意上门,如果原身的父亲还活着,或许两家就这样渐渐冷淡下来,子孙辈再无联系,可谁成想一场风寒夺走了原身父亲的性命,那时候原身也将将六岁,留下良田祖宅和一门能生钱的手艺,其他江姓族人自然就盯上了原身这对孤儿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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