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的第一天,大家都没有着急打猎,而是带着家眷在猎场周围骑马走动,也算是全家难得一起郊游的日子。
当然,也是各家公子/小姐能够自然相见,算是一种变相的相看方式。
若是有彼此看对眼的,两家又门户相当,就以往的情况来看,能促成不少对小情人。
朝国国富民强,民风开放,虽然小姐们出门不需要太过遮掩,可是婚姻之事,该有的规矩还是有。
不喜欢父母安排的亲事,男女双方都可以提出来。婚后若不合适,也可以和离。但是,绝对不能出现私相授受,婚前越距或婚内出轨的行为。
这种一旦被揭发或查到,都会被判刑。
其中抛家弃子,或者用感情插足害别人家破人亡,谋害子嗣等等都会被处以极刑。
朝国开国皇帝和皇后特别恩爱,所以对男女在感情上的劣根性也相当了解。因此定下了总总规矩,对彼此有一个约束。
而当今皇帝又是出了名的严于律己,因此这个规矩被一直沿用。
当然,社会性质摆在眼前,之前所说的都是对明媒正娶的正妻。至于妾室和一些养在府中地位低下的花娘,又是另外一个世界。
其中妾室在入门之前,也有选择的权利,倘若不同意,那么另一方也不能强迫。若是用了强迫的手段,后期查出来依旧不会善了。但若是同意了入门为妾,那么之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有规则或者律法为你出头。
至于花娘一般都是戴罪之身或自愿卖身的,更加不受律法保护。
这就是现实。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得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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