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让人忽略他气度中的一层刚。
孟雪回的手指从“画中人”的脸上轻轻拂过,满意地点了点头,赏饭吃的好苗子就应该长这样嘛。都说照片不如本人上相,秦慕白能达到这般感官效果,他孟某人是钦佩的。
想到这里,孟雪回热情地拍了拍老经理的肩膀,扬了扬手里的海报向他开口问道,“大爷,这海报瞧着蛮好,您这就不要啦?”
“哎呀,你这小哥就莫过来添乱了,海报拿出来的不小心被折出了一道深印子,挂到玻璃窗里不美观,叫大老板看见了要骂人的啦。”老经理见着了东西,连连冲他挥手,“小哥,你喜欢就拿走好嘞,省的我过去扔了。”
孟雪回听到“喜欢”二字,忍不住把落在海报上的目光往回收了收,干巴巴地站在那里咳了一嗓子,言不由衷道,“我只是、只是见不得人浪费东西罢了……”
老经理忙着指挥员工干活,根本无暇跟他搭话。孟雪回挠了挠头,动作利索地把海报卷成小圆筒,径自往挎包里一塞,静悄悄地扑红了脸颊子,是未起贼心先而露怯。
回去的时候,孟雪回骑着一辆六成新的脚踏车走街串巷。从五金店里新修好的收音机,别在后车座上一路响过去,把他身上的薄外套呼啦啦吹起。孟雪回在惬意之余,快活地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意图重温自己上辈子戴着耳机飞单车的潇洒。
旧民巷一带的水泥路修得坑坑洼洼,是远近居民们公认的难走。平时除了孟雪回这等穷住户,几乎是人人绕道而行。久而久之,这片环境的节奏也跟在后面慢下来了。外头的小马路跟大商场成了城市街景,旧民巷则成了拖着上海的小尾巴,逢人走过,动僦能擦出两道黑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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