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直接修改继承法,而是只将在递交上来的几份申请上批下了同意。
几份申请,一份来自绿针公国的一位伯爵,他得了重病,眼看就要一病不起,他有一个儿子,是定好的继承人,恰好去了长安镇游玩,接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急匆匆往回赶,结果路上发生意外受了重伤,没回到领地就咽了气。
伯爵听到消息差点也跟着去了,为了妻子女儿以及家族未来,硬生生挺住了一口气。
原本他打算尽快给女儿找一个门当户对的贵族先订婚,好让女儿有个依靠,再从侄子中选一个继承人,恰好这个时候女皇篇刊载,又有贵族议论起继承权,他便起了心思,不管别的贵族怎么想,立刻派信任的属官亲自赶来了王城。
伯爵信中字字泣泪,情真意切——连同信件一起送来的还有十几箱金银珠宝,且他的情况确实急迫,黛丽德公主优先同意了他的请求,准许他死后,爵位由他的女儿继承,不过领地必须由国王派人去管理,领地收益八成给女伯爵,两成交回国库。
其它几份大体雷同,都是比较急迫需要女儿继承的,也有希望跳过女儿,交给外孙的。
黛丽德公主都同意了,条件与伯爵相同,女儿可以继承,外孙也可以,但有领地的必须将领地交给国王,没有领地的,则需要每年缴纳一笔税金。
条件算得上十分苛刻了。
尤其对领主们来说,相当于让他们放弃领地,去做从前瞧不上的名义勋爵,哪怕还可以住在领地,但失去管理权,又有什么区别。
但正因为这样苛刻的要求,又只同意了个别申请,贵族们并没有对此有什么强烈的反对情绪,私下甚至暗暗赞成,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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