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的时候,就几乎可以碾压绝大多数成人。
他的母亲却更担心了。
“我可不愿意我的孩子变成一个科学怪人!”她说,然后开始训练言末克服自己不认人的缺陷。
就算情况无法改善,也总能找到其他的方法。
“大部分人可不会觉得这个毛病是天生的,他们只会认为你傲慢无礼,”言末的母亲说,“你至少要靠各种讯息认出你周边的人,你的同学,老师,还有朋友。”
同学和老师还算简单,他们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位置,这时候,言末只需要记住所有人的衣着细节,这一天就能够顺利过去。
但是朋友可不行。
他没有办法辨认冒出来的那个男孩究竟是邻居家的奥森还是他父亲朋友的孩子特德,因为他们都有一头深棕色的头发,高矮也差不多,他也同样认不出那个突然冲出来和他告白的女生是隔壁班的谁——反正不是他的同班同学,因为今天没有人穿着这么一条橘粉色的绸缎连衣长裙。
慢慢的,言末依然成为了别人嘴里孤僻的孩子,因为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他不会和人相约去游泳池,也不会下场踢足球或是冰球,更重要的是,这个漂亮得出奇的华裔男孩对任何告白者都冷漠以待,甚至再一次碰到,他也可以视若无睹。
碍于言末父亲的财富和威望,没有谁敢欺负言末,但是大多数时候,所有人都躲得他远远的,在孩子们口中,这是一个撒旦的门徒,黑头发的小恶魔。
言末却松了一口气,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交际的孩子,他的周围越清静,也就意味着不时发生的突然状况更少了,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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