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已经二十岁了。
高中也读了没多久, 就没继续了。
亲戚叹气:“平时看着还挺朴实一人,怎么会去抢劫呢?”
“就是这种平时看起来老实的, 干起坏事来最吓人了!他不是聋哑吗,指不定想报复社会呢……”
丁兆文表情不是很好。
他对“聋哑”二字很敏感:“认罪了吗?”
“认了啊!”
“他不会说话,又听不懂话,怎么认罪的呢?请了会手语的人吗?”他给特殊班上过课,是因为他是全校唯二会手语的老师,另外一个懂手语的是学校专门请来给特殊班上课的。
“这就不清楚了。”
另一个亲戚住得离许大山家里比较近,一个乡里的,多多少少有些接触:“他抢劫那天戴了口罩墨镜,骑一个红色电瓶车。抢劫的时候拿着一把刀,话也不说,拿着一张纸写着‘钱包拿出来’几个字,抢了钱和手机就骑车跑了。”
“警察后来去他家搜,搜到了这些罪证。电瓶车是他家的,墨镜口罩都在家里,还有字,他侄子说是许大山让他写的。”
“证据确凿!不是他还能是谁?”
丁雪润立刻发现了盲点。
“许大山为什么要让他侄子写那几个字?”
几个正在聊八卦的亲戚一愣,面面相觑:“他不识字吧。”
“他识字。”但识得不多。丁雪润记得起来,对方是认识一些字的。
亲戚都知道丁雪润是人大的法学生,很厉害的人,哪怕对方年轻,也仍旧不敢看轻,说话也是客客气气:“不管他识不识字,他都认罪了是吧?如果不是他,他能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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