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之我的人设不是被你宠啊喂!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30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只要古奇骷髅离开自己的视线,林知郎总是会担心古奇骷髅是否会出事。
    因此,哪怕在战斗的时候,把古奇骷髅带在身旁,会让自己战斗分心,并且会成为自己的负担,让自己在关键时刻时,分神在意古奇骷髅,但哪怕如此,林知郎还是带着古奇骷髅一同去战斗了。
    如果没有古奇骷髅,就没有今日的他。
    林知郎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把古奇骷髅给抛下不理的。
    林知郎这样背着古奇骷髅,就到南边去了。
    一到南边,林知郎就直接去挑战狼群去了。
    之前吃了狼肉,还挺好吃的,那么,这次就再接再厉,继续吃狼肉。
    而且,狼的皮毛相当漂亮,林知郎已经想好了,他要把皮毛给收集起来,到时候做套皮衣出来。
    虽说他与古奇骷髅都是白骨了,但是谁说骷髅就不能穿衣服
    每天都这样不穿衣服,到处乱走,对于曾经天天穿衣服的林知郎来说,早已经有点接受不了了。
    林知郎就这样宰了十七头狼。
    宰了十七头狼后,还有空余时间,林知郎就特意跑到狮子那边,然后,再把三头狮子给打倒,然后,就拖着十七头狼与三头狮子回家。
    拖回去时,路过鳄鱼,但是林知郎想了下,不打算打了。
    鳄鱼的皮没有什么用处,林知郎不打算再打鳄鱼了。
    而且,鳄鱼这种东西,看起来不怎么好看。
    林知郎不想再打鳄鱼,吃鳄鱼肉了。虽然鳄鱼肉相当美味,但是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而且,鳄鱼肉严格来说,期竟是鱼,还是像狼这样的在陆地上行走的动物
  

第330页(2/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