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活着,会比死了更痛苦。
叶清南期待着,男人知道自己逃跑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只是现在还得哄着他去做血清,总不能半途而废啊。
有时候想想,叶清南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渣,约莫是生活在深海中吧,连带着那颗心,也变得毫无温度起来。爱上她,不过是自讨苦吃罢了。
等他最后反应过来,自己不是石头,而是怎么也焐不热的冰块时,想必就会离开。
开始可能会难过、痛苦,甚至是绝望;可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一年、十年、百年终有一日,他可能会连叶清南这个人的面容也记不住,被人提起时,说不定还会会云淡风轻的说:她啊!我以前认识她。
这便是爱情。
人类的生命因为短暂,反而变得格外珍惜。
拥有永恒生命的他们,不管曾经有多爱,白月光终会变成白米饭,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相爱到互看两相厌。
这就是叶清南的爱情观。
所以她愿意听从系统的,在穿越每个世界时留下,和她选择的男人共度余生,是因为她明白,这段日子不过是她漫长人生中不起眼的一小段,终归会流入时光的河流,不见踪影。
血清制作在继续。
或许是叶清南明确的表示了自己很无聊,齐墨九暗中加快了速度,进步一日千里。
叶清卿偶遇了齐墨九好几次,对方都装作没见到她的模样,她只得挫败的把目光放在了叶清南的身上,在中午齐墨九出门口,她敲响了大门,等叶清南出现后,女人开门见山道:我们合作吧。
哈
叶清卿挺着胸脯,自信满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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