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逗乐,宋逸用筷子敲了敲他的小碗,“好好吃饭,跟大球玩什么呢。”他朝大球轻轻踢了一脚,说:“去,啃你的拖鞋去。”
说到拖鞋,他突然想起来大球的心爱之物——那只黑色拖鞋,还是住在6楼的那位仁兄的。
从傻狗把拖鞋叼回家的那天起,他就从来没能把那只鞋子给处理掉,也不知道大球看上那东西哪里了,现在连以前给它磨牙的橡胶骨头都不惜的看一眼,整天抱着个拖鞋乱咬,谁伸手碰一下就要龇牙。
“舅舅,我想去找哥哥玩。”宋惟坐在椅子上晃了晃脚。
宋逸放下了筷子,看着他说:“小惟,舅舅跟你讲过没有,你不能老是去外面,对你的身体不好。”
“可是,可是哥哥家就在楼下啊。”
“这才回来多久啊……”宋逸叹了口气,“你先乖乖吃饭好不好?”
宋惟撅了噘嘴,继续低头扒米饭。
宋逸看他一眼,问:“你那么喜欢那个哥哥?”
宋惟看着他点了点头。
真的是挺搞笑的,自家狗子特别喜欢那人的拖鞋就算了,自家娃子还特别喜欢那人本身。
宋逸突然有点气不过,莫名其妙问了一句:“那你更喜欢舅舅,还是更喜欢那个哥哥?”
完蛋玩意儿,这什么脑残问题。
问完之后,他才惊觉自己的幼稚,刚想转移话题,就听到宋惟说了一句:“舅舅。”
嗯,胳膊肘还没往外拐。
还是自己的好外甥,乖宝宝。
宋逸笑了笑,伸手捏了捏宋惟的脸。
“如果舅舅带我去哥哥家,我会更喜欢舅舅。”宋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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