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yè稀释还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口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出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出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体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子,从里面翻出一只盒子来,打开盒子,红色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根羽毛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毛笔拿出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开墨水,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毛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高兴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干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毛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着羽毛笔在空中上下一跃,几乎能脑补出顾树歌开心地原地跳跃的模样,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声道:“你多写几个字。”
顾树歌马上低头书写,一口气写了一长串:“那个男生表现得特别油腻,我能不跟他接触,就尽量躲着他,哪里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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