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乔奉天把头垂下,直直看着郑斯琦,没说话。他凑近了一些,印在乔奉天视界里,他清隽的鼻唇眉目,就更清晰明朗了些。
他自然无比地拿食指触了触乔奉天的上唇角。
“这里,还有一点血。”
乔奉天往后很久,依旧记得他食指的贴上的触觉。像一片温存的红枫,在被风拂落之后,飘摇远去之前,温柔吻了自己一下。
郑斯琦把手套,连同那本汪曾祺的选集,一起让乔奉天带回了家。说,书拿回去看,看完可以借其他的读。又说,读书这种事情,没有时空限制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都值得。
乔奉天已经很久没沉心静气地点着台灯看一册满满的文字了。单只因为郑斯琦那样的人,喜欢这样的书,看过并且可能看过不止一册这书,他就想试着读进去。
烧已经退了,乔奉天倚着床头,把书摊在膝上,正翻到《大淖记事》一章。刚捻了一页,封皮与书册夹合的缝隙里,就飘飘乎落下一片四方的纸。
乔奉天站起来去拾,把纸拿在手里,才觉出它的单薄平整,像是在里面压了很久不曾被想起。
纸上一排墨蓝的钢笔小字,和郑斯琦的笔迹一样工整俊逸。
“念兹在兹,无日或忘。to my love。”署名,jy。
是一句情词。
作者有话要说:
余华和王小波的书,教人怎么清醒的活;汪曾祺的书,教人如何笑着活啊,太喜欢汪先生了
第39章
乔奉天又换了一个发色。
杜冬替他挑的色卡,黑色渐变的苋红色。漂发时避开了发根,苋红
分段阅读_第 94 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