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奉天也就跟着去了。
寻了一家店面不大的苏帮菜,要了碧螺虾仁,樱桃肉,和一小锅太湖银鱼汤。大堂中央建了个四方简朴的仿古舞台,中间坐了个淡妆旗袍的年轻姑娘,端着琵琶低唱苏州评弹。吴语温软听着婉婉,至于地不地道,两个人都是门外汉,评不上一二。
乔奉天几乎不来这样讲究的地界吃饭,贵不说,也不见得比他自己烧的好。
花搁在一边,郑斯琦给他倒了一杯清茉莉,“这家没吃过,但苏帮菜普遍口味甜。”
他看着他,“甜”字脱口才猛想起乔奉天不吃甜,“你是不是吃不了?。”
乔奉天只顿了一下,郑斯琦就明白了。
“换一家吧。”郑斯琦语气抱歉,“前面还有一家,要不去那家吧?”
乔奉天端着清茉莉,“没事儿,我吃得惯。”也是三字出口,才猛地想起对面这人莫名其妙不知怎么的,不大喜欢他说“没事儿”,就忙又咳了一下掩饰,补充,“不要紧。”
郑斯琦不多坚持,点点头又低首去翻隔了一旁的菜单。
“樱桃肉换了吧,换蟹黄芙蓉,应该不那么甜。”
乔奉天深知对方是周到入微,做事处处合宜的人,这只是顿饭一过,这样的认知恐怕又要加深更多。
郑斯琦今天是一件卡其的短风衣,稍稍立领,两排简素大方的金属扣,颜色意外与眼镜腿脚的颜色押韵。
他翻东西的时候,姿势很好看,手指自然弓起搭下,弧度天然。如果手下不是一簿菜单而是一本书,那一定更清雅,更有味。乔奉天低头喝茶,没来由地就想看郑斯琦在灯下静静看书的模样。
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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