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
第111章
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
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
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相互都清楚,这感情血浓于水,没想象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叔叔您好,我叫乔奉天。”乔奉天无意识的背手,抿嘴笑了一下,“郑老师的朋友,没招呼就跟来了,打扰您了。”
郑斯琦在他后头笑,看乔奉天白衣领上那截雪白的脖子直直的。不错,还挺不卑不亢,没磕磕绊绊心虚的话也不会说,上来就掉了链子。
“嗐,看我老眼昏花张嘴就胡说。”郑寒翁笑了一下,抬手举着小铁锹忙往屋里头比划,“行行行,天热,赶紧进屋喝点儿水吧,甭搁院子里蹲,这儿蚊子多。”
乔奉天回头看了一眼郑斯琦。
“走,进屋给你泡壶龙井”郑斯琦向前推着乔奉天的肩,“平常老爷子都舍不得喝的。”
“哎对,用我那个紫砂的壶泡。”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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