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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砚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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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的。以他的身体素质,陪两个女孩子逛街,纯属自杀行为。
    青青向宋之砚保证,会把墨墨拴在身上,才被那人允许杀入商业街。
    夏戈青从上大学开始,就成了奢侈品爱好者。一个人在加拿大,购物方便,父母给的零用钱又过分充足。她像很多留学生一样,一身名牌。但是后来她发现,他们的装扮和当地人格格不入。
    加拿大人民风淳朴,不讲穿戴,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你穿的奢侈品,应该是自己挣钱买来的,所以根本没有那么年轻就拎着奢侈品的本地人。
    后来认识了宋之砚、陪他走过艰辛的日子。自己也开始工作,知道初入职场的自己,与那些名牌并不相称。从小蜜罐里长大的青青,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她渐渐对这些奢侈品丧失了兴趣。
    现在的她,已经把驴包束之高阁。此刻走在第五大道上、对这些国际上响当当的名店也不感兴趣。倒是一些新锐品牌,很适合年轻人,吸引着她俩驻足。
    来到内衣店门口,被花花绿绿的蕾丝吸引,忍不住进去看。又怕墨墨太小,少儿不宜。
    好在它家旁边就是运动品牌Pink,可以先给小孩选购。
    墨墨正在青春期,要经常更换内衣。宋之砚不了解这需求,即使了解也不能帮她买。青青知道他的难处,帮墨墨一次性买了好几个尺码备用。
    一想到有人买单,青青大手一挥,给自己也多买了几件。
    拎着粉红色袋子找到宋之砚时,那人正在咖啡店户外的椅子上打瞌睡。昨晚他不舒服,没有睡好,此刻坐在阴凉里,街上喧闹异常,那人却用臂弯撑在桌上,头枕着胳膊,一下下点头。他淡粉色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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