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忍俊不禁。估计当时的心理就四个字吧——我太难了!
不过,单这一笔细节不足以说明什么,毕竟这是毛笔字,在毛笔行书中这种运笔方式也不是没有,所以若高悦想要验证出个结果,或许该换硬笔再试试。只是这个时代的话,只有穷苦人家写字才会用炭条之类的,让周斐琦用炭条写字,万一人家就是个土著,肯定会觉得自己在冒犯他;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自己制造出铅笔,但这也有风险,若周斐琦也是个穿得,却又不是高悦心里想的那个人,这一根铅笔基本也就相当于自爆了,而以周斐琦对原主的重视和纵容程度来看,他若知道原主被自己鸠占鹊巢了,高悦现在根本想象不出会有什么结果。
风险太大,不妥!
高悦思来想去,觉得若是自己制造个机会让周斐琦只能以手指沾水或折柳画地写字的可能性貌似还是有的,只是可能、大概、也许自己需要撒个娇、卖个萌啥的……
“唉……”
高悦捂住脸,感觉向周斐琦撒娇这件事,光是想想就已经耻度爆表了,他不确定自己到时候做不做得出来!
“唉……”
啊啊啊,算了,不想了。高悦将那半首诗收起来,重新铺开一张宣纸,拿出经书抄起来。边练字,边捋彻查后宫这件事的思路。
一刻钟后,永寿宫那边准时为高悦送来了晚膳。那位大厨大概是摸清了高悦的口味,今日的菜色多以朴实爽口为主,高悦果然吃得顺心,至少比中午和周斐琦一起的时候吃得多,还连着喝了两碗绿豆汤。
他记着周斐琦让他一起去给太后请安,饭后特意换了身衣裳,穿了一件浅绿色的纱袍,将太后给他的那枚凤凰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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