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还不如干点实事。
但我的实事是什么?那时候的我,还仅是想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的专业会是什么。
但于小木知道,她想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所以她狂热时尚,她看时尚杂志,她让她的男朋友们为她买最新款的包包,鞋子。
我偶尔会想,如果不是学校要求学生一定要穿校服的话,于小木跟我应该不会成为好朋友吧。她那么耀眼闪亮,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我根本买不起任何的奢侈品。
我竟然有点自卑了,是虚荣心在作祟,让一个狂妄自命不凡的我,竟然在物质面前低了头。
于小木又换男朋友了,这一次,她有点认真了,她把我眼中珍贵的第一次给了那个男人。我觉得珍贵,是因为我们所受的教育告诉我的,我们这个年纪应该洁身自好,不能随便跟人发生关系。于小木不认同我,她觉得情到浓时,这些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怎么可以用年纪来判断好坏。
那时候我完全不懂她那句话,我只记得,那一年我十六,她十七。
我们第一次发生分歧,不是在我辅导她作业上,而且我干预了她如何对待男女关系。我以为,她要谈的恋爱,只是精神上的互相慰藉。她却问我:“你以为他们送我东西,花钱那讨我高兴都是为了什么?”
因为爱你啊,这句话我却没有说出口,爱是什么,可能于小木是对的,爱一个人没有了物质就不是爱了,爱一个人没有了性也不是爱了。
但我始终对这样的爱很彷徨,终于在我十七岁的时候逮到了个机会,我问啊徐:“你交了那么多女朋友,你都跟她们发生关系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