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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龙族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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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眼中其他洪荒里的因果论。
角色一百块钱,一号,二号。
这张钱原本应该被一号捡走,二号穿越了,抢先看到这一百元,把他送给一号,让一号给他十块,简直就是傻逼。
那张钱又不是人家的,人家没拿在手里,哪来的因果?你碰到了,那就是你的,说的好像人家看到了敢和你抢一样。
这本书里不存在这种,如果有不喜欢的点击书架删除,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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