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者的衣服。首先,衣服腰部位置那一点血迹,经化验为死者本人的血迹,符合我们最开始的猜测,应该是注射毒品后没有按压针眼止血。
其次,衣服背后位置还检查出了成片的不明粉尘,经鉴定,是普通的泥。
按照死者这个背景,一般来说他后背这个位置,不应该沾上泥,这说不通,除非……”
“除非抛尸。这样一来,死者呈下沉状的尸斑也能解释了。”
会议室里一时寂静,良久,叶青舟才笑了一声:“那你意思是抛了尸,等尸斑形成后再给捡回来?这不脑子有病吗?干嘛?抛尸锻炼身体?以郑远峰的性格来看,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自己打自己脸的事。”
应呈被他这直白的说法逗乐,眼一瞥,就见坐在角落里的秦一乐正以奥特曼放射线的姿势端端正正举着手,更乐了:“秦一乐!干嘛呢!手放下!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还当你在念书呢?”
因为破案的压力不断激增而一时沉默的会议室终于露出了一丝轻松愉悦的笑意,秦一乐有点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也跟着笑了笑:“我是觉得这事合理。因为如果三点四十五分,203包厢的人急匆匆跑了出来,那老板郑远峰肯定也在那个时候就知道了这件事,如果我是他,那我应该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处理现场和尸体了。
而六点多的时候,这事上了热搜,文章里还有图片,我一定会意识到再怎么摘,也不可能完全把我自己摘出去,只能再把尸体捡回来,装作什么事情都跟我没关系,只是有人在我的地盘上杀了人,也是有可能的事,总之就是一句话,两害相较取其轻。”
反正热搜已经定死了这案子跟他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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