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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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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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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一般的朝政还在南京,但是这里已经成了重要的议政地点。有明一朝,很多皇帝都是喜欢不直接上朝的,朝政照样能转动。
    朱由检现在也不上朝,前面依然是太子主持,他躲在将军山掌控全局。在大明,皇帝上不上朝,跟国家繁荣不繁荣压根就没关系。
    万历最懒,三十多年不上朝,张居正当朝的时候,朝局一片大好;前一个朱由检最勤劳,日日上朝,可惜朝局如瓦罐养鳖,越养越抽搐,一日不如一日。
    “皇上,淮安军的罪囚都是军士,是否应该有兵部审理?”
    史可法在朱由检的面前,首先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大明律兵律》中,共五卷七十五条,对军人犯法科罪都有规定。
    但是,跟后世不同的是,大明的处罚,除了身体上的残害之外,大多是流放。就是不断的把人流放到全国各地,以分散治理。
    就像《水浒》里,林冲流放沧州;宋江流放江州一样。
    卫所制的时候,普通百姓犯法,大多会充军,补充卫所兵员。卫所里有人犯法,则直接流放到其他卫所,罪重者,直接流放边地。
    募兵制的时候,基本也差不多,大多都是异地流放。
    重大案件,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整个刘泽清涉及到的淮安军,绝对属于重大案件。按律,该交给刑部。起码来说,刘泽清等一批高级军官,是应该提交三法司的。
    但是,这一批人又都是军人,直接有兵部审理,也说的过去。史可法是兵部尚书,理应出面。
    “淮安军重犯以及刺杀案

第一百一十章:安置办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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