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戴官帽,恐怕还是半赤膊状态,所以当上司突然来访时显得很狼狈。
而像上述寇准、苏辙这些人在当时的境遇,虽然名义上的级别比鲍的曹官还高一些司马为知府的佐官,但实际上是到此接受管制的。所以,无缘住在“内衙”。反之,也有主动放弃这种荣耀的,如东晋罗含任州府别驾,“以廨舍喧扰,于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织苇为席而居”《晋书》卷九十二。此人名列《文苑传》,看来是希望在业余时间有一个可以读书写作的安静环境。
“官多房少,亟需改革。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如今马上迎来新朝,改革是必然的。”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一直维持到清朝覆灭。相反,京朝官的住房问题,却经历了较多的变化。前文说过,两汉时官员多居机关大院,东汉王充《论衡诘术篇》称:“府廷之内,吏舍比属”,足见规模之大。《后汉书》卷六十四记赵岐的祖父官任御史,故其“生于御史台,因字台卿”,又可知同居的家属中,甚至包括成年的儿子媳妇。
但是,随着国家中央集权管理职能的日趋完善甚至繁复化,京朝机构及供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据《文献通考》卷四十七的统计,汉晋时全国官员总数仅七千人左右,隋朝重新统一后达一万二千五百七十六人,唐朝更增至一万八千八百零五人,其职京师者就有二千六百二十人。假如仍沿袭两汉时大包干的办法,则不仅“京师百司”之机关用房要发生危机,亦将无法正常发挥衙署的办公职能,因为办公区内除了这二千六百二十员京朝官外,还得加上数倍于此的吏胥、杂役和卫士,而在生活区内居住的又不止是他们的家属,再要将侍候这一大家
第六十九章 大闹西凉(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