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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他们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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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晟将一条鹰爪项链递了过去,恭恭敬敬摆在了桌案上,那盒梅花酥的旁边。
    宫哲将鹰爪拿在手心,仔细端详。
    那是一只弯曲成勾状的苍鹰趾爪,上面嵌着一层黄色污迹,沟壑纵横,爪尖用薄银片包裹,泛着幽暗的污光,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圆形凹痕,像是被钝器狠狠刺中过一般,凹痕却深得可怕,竟已深入爪中半寸有余。
    宫哲眉头一凛:“哪里找到的?”
    “那匪首房中。王爷,这鹰爪看起来像是……”
    “就是他,”宫哲合掌一握,目光变得危险起来,活像一头被激怒了的狼,“这凹痕是我当年亲手留下的,绝不会认错。”
    “若真是他,那玉泊山匪寨之上的疑巢便有存在的理由了。可是,”展晟说着,担心地锁起了眉,“公孙逞的模样我们都见过,和那匪首分明毫无相似之处。”
    宫哲闻言不语,缓缓转动着鹰爪,幽深双目盯着它看,眉头却皱得更紧。
    祁国大将公孙逞是尉迟岭手下三员虎将之一,身长八尺,面若冠玉,是祁国有名的美男子。而那匪首除了身材高大壮实外,长相与之相去十万八千里,绝不可能是他。
    可这鹰爪上的凹痕,是当年他领三千精兵千里驰援蕲州城时,与那公孙逞对阵,用一把被削掉了枪头的长/枪/刺/中留下的,世上绝无第二枚一模一样的鹰爪项链。
    半晌,他将鹰爪放在案上,对展晟道:“去把那个御马夫带来。”
    展晟微怔:“王爷的意思是……”
    “当日我们杀入匪寨时,他被五花大绑扔在匪首房中。山匪劫人,无非是为财为色,但洞中分明有牢笼,无须将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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