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小事,谁都不会往心里去。
老板娘卖空几屉包子,有了闲暇,为郑哲倒了碗茶。
“前些日子我夫家小叔上山劈柴,被树枝划破了脚,那伤口可不小!”
老板娘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原以为定要留下疤来,巧在昨日路过两位游方道长。”
“我夫君见道长年岁尚浅,行走不易,送了几个包子当是行善。两位小道长却是道骨仙风,不肯白拿吃食,寻遍包袱,最后予了一方狗皮膏,说是能止血去伤。”
“说来也神奇,只贴一晚,小叔腿上活血生肉,血痂尽蜕,没留半点痕迹。”
说着,她指了指郑哲左手腕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郑校尉生得俊俏,只是手上这疤委实可怖,不妨寻那二位道长,求上一方膏药?”
妇人说话间,郑哲已吃下两个包子,抿了一口茶水润嘴,顺着美妇的眼神看向左手腕上的疤痕。
五厘米宽细,环绕整个手腕。
这疤像是一条狰狞长虫,盘绕在手腕上,有碍观瞻。
印象中,手腕上原本佩戴着名为手表的物件。
奇了怪了,手表会爆炸?
话说,手表又是什么东西?
想了想,嘴上敷衍道“这是被野狗啃的,好些年了,想来膏药也派不了用场,倒是让嫂子费心了。”
才不是轮回空间被堂兄和复制体打爆,空间腕表破灭时留下的伤痕。
应该是从军打仗时候,昏迷在尸体堆里,不小心被饥饿的野狗咬出来的伤疤。
没错,是军营里的那批狂犬病疫苗出了问题。
所以才导致他得了精神病。
第一章、唐朝精神病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