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这些企业都让门德斯不满意,不是要求合同年限太长,就是合同金额太少,或者品牌知名度太低。
门德斯好容易在中国找到了一家企业,各方面都是很满意,才同意韩振接下这个代言合同。
这是一家名为威健的高端健身器材厂商,他们对于韩振各个方面都很满意。在联系了门德斯后,终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件事让他们非常高兴,公司上上下下都很重视这次的代言活动。
他们希望能够通过韩振的形象将自己的品牌彻底打出去,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或者亚洲,能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个品牌,使用自己的产品。
威健不仅制造高端健身器材,他们还在几个重要城市有自己的健身会馆,当然了,每年的会费让许多普通人都望而却步。
从生产商到经销商的过度,他们走的并不顺利,这次借助韩振的名声把健身会馆开到各个城市也是他们的目标之一。
威健希望他们能够和韩振签订三年以上的合约,但门德斯显然并不认同,他死死咬在一年的合同期上。
门德斯认为仅仅九场比赛就能闯出偌大的名声,如果给他一个赛季,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许一年以后,韩振的身价将以几何倍数增长。
威健在看到门德斯的强硬态度后,还是选择了妥协。现在姚明和刘翔的身价已经是每年千万,只有韩振这个准球星的价格不算太高,一年的时间,足够公司完成一些布局,至于一年之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最后他们同意与韩振签署一年的短合约,一次性支付120万人民币,附赠一张全国通用的,终身的健身卡。
这个价格让韩振比较满意,他的心理
第八十二章 商业合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