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子爵大人很看好这所谓的印刷厂,但是究竟是干什么的,销路应该要是什么等等的运营都还未展开,也就是说其收益是并不确定的,能不能达到50万兹还未可知。
而且根据戴维先生的说法,这印刷厂的技术不仅不是独家的,而且还仅仅只是授权的知识而已,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技术的价值仅仅只是复杂而非创新,因此购买的技术授权更类似于设计费,价格虽然不菲,但是也不像是酿酒技术、编织技术的那般高昂,这类型投资的大头是在于设备以及场地的布置上的功夫;而另外一种可能则就是技术的价值意义非凡,但是却并不是特别难以实现,而这种授权则是一种技术的保护,同时也是另类的“国家许可证”,价格同样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也不是非常高昂。
而且较之前者用在其它的地方可能就不那么适用,其他人买来了也没有意义的情况,后者仅仅只是许可证的授权书,几乎就是所有有条件、有意向的人都可以购买的——当然了,其中最起码的都需要是子爵,才有足够的身份和地位购买运营,劳伦男爵即使有想法都只能够想想的而已了。
但这就算是劳伦男爵通过比尔曼子爵的关系和渠道代购而来的一家印刷厂了,就真的值得嘛?
比尔曼子爵也还完全可以在此之后再买一次授权的,反观劳伦男爵连印刷术到底是什么,该怎么运营他都还不明白、不清楚呢,就这么拿一个什么都不清楚的厂子砸自己的手里了,不管戴维先生吹嘘得多么有前景,先不说能不能得到每年50万兹的利润了,就是一年能否盈利他的心里都没底呢!
要不是看对方说得有板有眼的,劳伦男爵都要认为自己的贿赂
第五百零一章 决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