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正方可以攻击我方对感同身受的定义,指出这样的标准太过苛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甚至会让一些想要对女性表达善意的男性望而却步,加剧当下社会的性别对立。
“此外,他们还可以玩那种掀桌子的打法,说按照我们这样严苛的定义,实际上人与人之间都无法感同身受,我们这个辩题在该定义下就失去可讨论的空间了。”
副班听到这儿,提出异议:“啊这……可是感同身受本来就是一种高标准啊,不能就是不能,我管他有没有讨论空间。”
“对方如果真要这么打的话,其实就是在拉裁判和观众的观感,暗示我们在干涉辩题的可辩性。一个辩题出来后,如果有一方在定义上打得太过强势和绝对,却没有充分的解释为他们的定义背书,并且让裁判认同,那么就会适得其反,导致基于这个定义的整场辩论都被判负。”
苏迢迢说到这儿,难免回忆起自己初出茅庐那会儿打的几场辩论,在场上横冲直撞霸道得很,之后输掉比赛被学姐学长狠批一通,现在总结出的都是血泪教训。
“我明白你的意思,记得之前看一篇辩论的入门文章里面写了,我们在场上说的所有话事实上都是给裁判听的,我们说服的对象不是对方辩友,而是裁判。”团支书领会得很快。
“所以我们就得想办法把我们这个‘感同身受’的定义立住,对吧?”班长也迅速抓住了重点。
“是这样,”苏迢迢欣慰地叹了口气,回答,“一般来说我们会借助传说中的‘升价值’为一些定义和判准背书。好比今天这个辩题,我们之所以把感同身受的标准定得这么高,是为了鼓励女性去抒发她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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