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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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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的第一战场就是偶像买单义务来源的证成与否,这是质询环节中逃不掉的,苏迢迢他们队内在赛前讨论环节就已经明确了这个回答。
    他们这段时间分析了大量的比赛视频,发现正方的大部分辩手——尤其是从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出来的——都会有意地去回避义务来源这一点,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来源显然是无法证成的。这种回避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几支正方队伍的失败。
    而他们今天既然要专攻价值,就要有足够的勇气去承认这一点,即使在法律上行不通,也要尽全力把道德与良知这条线推进到终点。
    反方四辩似乎没想到她们认得这么干脆,脸上的表情微滞,随后露出辩手特有的表示胜券在握的稳健神色,宕开一笔道:“好,下个问题,粉丝的所有行为偶像都应该买单是吗?”
    他这一问又投入了正方事先预料到的篮筐,苏迢迢想也没想就否认:“当然不是,粉丝行为和粉丝的行为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一个已然被限定了修饰词的偏正短语……”
    然而不等她说完,对面便出声打断道:“好的,那我随便举个例子吧,你可以来判断一下。比如现在有个粉丝为了去看偶像的演唱会偷了爸妈的钱,被她爸妈抓住关在家,结果这个粉丝就想不开要割腕,你觉得这种行为偶像也要买单吗?”
    苏迢迢回答:“对方辩友,如果您今天的这个举例被写成新闻登上人民日报,引发大规模的关注与讨论,并且它的普遍性已经具有了某种程度的社会危害的话,那么我方认为……”
    对方听到中途便抢言打断道:“那如果没有呢,您方就把这部分粉丝行为让给我们了是吗?”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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