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连红得这般正的布料也见不了多少,每一个人的衣服,不管什么颜色,总是灰蒙蒙的,青得不如草,蓝得不似湖,连黑色也不及木炭……
然而……
整个村子里,唯有那么两个人是特别的,他们身上有衣服,总是那么明艳,红得如时赤水红莲。
绯倾歌是十年前来到他们村的,听说,那个女人是出现在山崖之下的,被去山下拾柴的程九见到时,绯倾歌全身都是血,头上缀着几株乡下人从来没有见过的明珠簪子,如同她的名字一样,绯倾歌的美,绝不是他们想像得到的。
不同于他们乡中女人干瘪的皮肤,绯倾歌的脸嫩得像是泡在水里一样,一掐便能出水似的。
程九从没有见过那样美的女子,极尽了家当才把绯倾歌从鬼门关里救了回来,绯倾歌却并不欢喜,又几将三番寻死……
那样美好的人,她与这个山村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会甘心委身于程九那个庄稼汉,然而……
程九最初的耐心渐渐在绯倾歌一次次寻死之后磨平了,他强要了绯倾歌……后来才有了绯颜,最初,绯倾歌试过要打掉孩子,可是,倒底狠不下心来,或者每一个母亲对自己的骨血都是疼到心坎中的,有了绯颜之后,绯倾歌不再寻死,竟真的嫁于程九。
绯倾歌把自己的簪子拿给了程九,让他去城里当掉……
没有人想得到,那居然当了一万两银子,这笔算目,对于他们那个小村子里的人来说,便是几辈子都用不完的,程九用这笔钱盖了新房,又多买了几块田,还剩下好多……一夕间,成了这村子里最有钱的人家。
每一个人都说程九命好,不仅拾了天仙老婆,还抱回
第二百零一章(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