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有同学朋友,甚至会有人爱他。
然而,事实是——
他和傅时津,注定一个做警察,一个做卧底。没得选,从一出生,他们的父亲就帮他们选择了人生,做出了无法更改的决定。
他不服,凭什么?凭什么擅自决定他的人生。
一个高高在上,光明正大做他的阿Sir,一个低入尘埃,连原本的名字都没有的烂仔陆钦南,若没有陆良,这世上连陆钦南都没有。
父亲自私的决定,不经他人同意的决定,他陆钦南怎会心甘情愿做卧底?
陆良也曾是警察,但结果是什么?做卧底做到死啊,到死都没恢复真身份,爱人离他而去,唯恐避之不及,当他是垃圾,是烂到海水里的社团大佬,混社团的,都没好下场。
除了联络员和陆钦南,无人知他是卧底,也无人知他是警察。
警队葬礼,他无福消受。
维持正义,可以啊,不是不可以的,但凭什么要他没得选?
他凭什么要这么疼地活着?
凭什么?
无数个漫长黑夜,他都错觉自己无法再看到明日晨曦,彻底永别香港,彻底永别这个似乎已无人爱他的世界。
但忽然间,有人问他疼不疼了——
他拥紧身边人,告诉她:“疼。”
太疼了。
疼的心都要忍不住变黑了。
疼的他想就此跌入无间狱,再也不要渴望天堂了。
可是,他贪上了。
舍不得了。
钟霓捧起他的脸,轻轻吻了吻他耳垂,“好啦,不疼啦。”
一吻夺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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