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光秃秃的无名指上,不见钻戒,目光沉了下去。
“你钟意斯文温柔的?”像傅时津、林知廉那类型的男人?
☆、070
但凡未得到, 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他不甘心。
斯文温柔阿Sir, 英姿飒爽Madam、斯文温柔豪门少爷, 古灵精怪警察小姐,俊男靓女, 怎么讲都登对啦。
他陆钦南不过是烂仔,卑劣不堪,与豪门千金小姐Madam钟是一个天一个地, 一如她看的那部电影《天若有情》,富家女与古惑仔,世人眼里哪里登对?
自制力强大如他,也免不了俗,俗地被她迷得晕头转向, 也不能明白他为何如此, 生物学、心理学……那些乱七八糟的学论能否帮他解释一下?
钟霓斜睨了他一眼, 用力推着他手臂,他不肯松手,歪着脑袋, 看着她,在车与车临近的间隙中, 连目光都是逼仄的, 窄的只容得下一人。
他要装做一个斯文温柔的阿Sir,可惜,恶鬼被打回原形。
钟霓看着这只被打回原形的恶鬼, 心生古怪的怨意,脸上却带笑,“是啊,我好钟意啊。”
陆钦南不咸不淡抬眸,锁住她未戴钻戒的左手,钻戒是信物,比文身更像信物的信物。陆钦南从未有如此这样的渴望,他渴望拥有一个永不失去的信物,文身不过是证据而已。
突然地,他握住她的手,带动她身体转过身,面朝车窗,拉着她的手按在车窗玻璃上。两人的手,比本人要表现的亲密多了。
他掰开她握成拳的手指,大掌按着她手背,手指穿过她指间,按在如镜子一般的车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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