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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先生忠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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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我穿着宽大的短裤和长袜,穿着一件破了洞的背心,外面一件松垮垮的衬衫,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也不靠谱,朋友们有大学生,也有不读书的,还有高中生。
    这辈子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喝了很多但没醉,第一次见到Frank。
    他就站在我的面前,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抓着车顶的横杆,起身下车的时候,吉他撞到了他的手臂,我才注意到他。
    “Sorry.”我说。
    那时候,我想的居然是我的英文还不错,留学带给我的除了英语口语,冒似不剩什么,眼前的老外有几乎一米九,像时装周秀场里最正经的那位模特。
    没打算再和他对话。
    “没关系。”他的中文过于标准,发音几乎接近于母语者水平,后退半步为我和同伴让路,这时候,我才更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脸,然后,将视线挪开,钻出不算拥挤的人群,往车门那边去了。
    我几乎忘记了他。
    Frank捡到了我落在地铁上的身份证,第二次见面,他穿着冲锋衣和牛仔裤,坐在派出所走廊的蓝椅子上,抬起手腕看了一次时间。
    “左渤遥。”当民警把身份证递给我时,Frank以平静的语气念我的名字。
    “谢谢。”
    第二次见面,仍旧没多少交流,我对世界漠视,Frank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但从此,我记住了他,知道了他叫Frank,是德国人,在海淀上班。
    我没爸,有个很厉害的妈,她揉我的头还没揉狗温柔,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又换个方向躺下,妈无奈地“啧”一声。
    母子关系算不上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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