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穆瑶是大伯的女儿,是唐十七的堂姐,但沈慕九从未说过喜欢她。
唐十七3岁那年,父母去世之后,唐家就由大伯做主,所以亲戚都巴结他,讨好他们家。
指指点点骂她是白眼狼,不知好歹。
以至在她大婚之日,帮着唐穆瑶声讨她,逼她签保证书。
唐穆瑶的母亲看了许久的戏,对大家的表演相当满意。
这会儿,她带着蔑视的笑意,走到唐十七跟前,用高人一等的口气说:“唐十七,谁和慕九最般配大家心知肚明,你要是识实物,大家以后还是亲戚,如果不识趣……”
“妈,你别这样对十七。”唐穆瑶拉着母亲的胳膊,满脸的难为情。
唐十七瞥了一眼假惺惺的唐穆瑶,继而看向她母亲,理直气壮的说:“大伯母,唐家我爸妈也有份,我吃喝穿都是他们的,不是你施舍的,我不会像这帮走狗一样巴结你,更不会把自己的丈夫拱手相让,你想要沈慕九当女婿,就让唐穆瑶自己争取。”
“她要是有本事抢过去,那就是我唐十七输。”
大伯母见十七嚣张,抬手就要打她耳光。
唐十七往后一闪,打开房门,一溜烟的跑了。
对方人多,她寡不敌众,才不会蠢到等打呢!
大伯母指着她的背影,咬牙切齿的警告:“唐十七,你敬酒不吃要吃罚酒,我马上就让你后悔。”
片刻后,唐家队伍浩浩荡荡回到宴会厅时,个个脸色都不好看,像参加丧礼似的。
唐十七则是和沈慕九一起在给宾客敬酒,两人站的距离有点远,一看关系就很陌生。
沈慕九依然还是那么高
第1章 把字签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