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酒吧一条街都是一个传奇,任谁见到她也要恭恭敬敬的。
可以这样说,附近这几所酒吧,谭柔开的飘摇酒吧不敢说最大最豪华的,但却是最出名的。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谭柔长得诱人犯罪,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尤其是谭柔似乎天生带着一种难以被人征服的气质,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恨不得当场将其征服;
而第二个就不那么和谐了,那就是据说谭柔几年前曾经杀过人,而且还是一个很有权势的人,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判刑,据说是上面有人,这也是为什么这么久还没人敢尝试将其征服的原因。
大多数人本来不相信这么一个娇美的女人会杀人,可是在这片街混的时间长的老人儿都知道,这是真的!
因此,不知道谁给谭柔起了一个外号叫做血玫瑰,谭柔本人听到了也不介意,慢慢的这个绰号就越传越远,最后基本上附近凡是常去这条酒吧街的都知道有她血玫瑰这一号。
人们都说飘摇酒吧的血玫瑰,人美带刺,有劲儿!飘摇酒吧的生意也跟着大火起来。
按理说越是火的地方越容易招惹是非,尤其是酒吧这类的场所,更是鱼龙混杂,可飘摇酒吧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一句话,谭柔镇得住!
别看平时谭柔笑起来妩媚动人,但是她一生气起来,整个酒吧的人都慌得一b,有一次两个人在酒吧闹事,谭柔一手一根大绿棒子直接在对方头顶开花,下手之狠和男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仅仅是人狠没用,更让大家害怕的是,从那之后,那两个人就再也没出现过,后来有人传言是被谭柔找人给坐了。
第六章、血玫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