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叔之混在娱乐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四十五 第一次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不算经典,但确实比木宇的词曲要好很多,林南的粉丝嗷嗷叫着杀向木宇的围脖,要求他兑现赌约,承认自己的歌是垃圾。
    虽然也有不要脸的粉丝硬着头皮顶木宇,但毕竟要脸的人占多数,谁的歌好听就是谁胜。这没什么好争论的。
    也有说林南的歌一定不是他写的,是请别人创作的
    木宇方面暂时没有回应,林南决定给他一天时间,明天再不承认,那时候自己出手再搞次大的
    木宇的经纪人肖强没想到“杠爷”居然真的创作了歌曲,而且确实比木宇的歌强,这样他很为难,难道真的要让木宇给一个连真名都没有的博主道歉?而且这也不是他能做主的,毕竟这可是关系到公司名誉问题的大事。想来想去只好去找老板商量一下,起码得让老板知道,不是自己的惹的事,不然出点什么差错非炒了自己不可。
    天娱娱乐公司的老板姜军35岁,国外留学回来继承了去世老爸的天娱公司,大老板刚去世,公司动荡,姜军凭借自己的手腕控制住了局面,很有能力的一个人物,缺点是控制欲极强,新签约到公司的艺人合约都极其苛刻,基本上都是十年以上的长约,而且违约金极高。但是天娱已经是华国顶级娱乐公司,背景惊人,少有竞争对手,不签约很难在娱乐圈出头,而且如果是天娱先发现的人,而这人拒绝天娱公司,再想与其他公司签约,其他公司也不敢签,就算签了也得和天娱打招呼。不然姜军就会报复,因为天娱的背景强大,如果他不想让哪部戏或者电影上映虽然不容易,但也是他能做到的事。
    肖强心情忐忑的敲响办公室的门,姜军见到是肖强,问道“什么事情?”
    “老板,

四十五 第一次(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