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
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
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
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
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
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 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 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
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
第三百零四章 大融合与大发展(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