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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黑贵白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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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在很大程度上还握有基层社会的实权,并且黑彝的经济优势不可能很快消失,因此黑、白彝的“贵贱”之分还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维持。

    但几百年间的势力消长,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

    所以学者陈英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大方、毕节、黔西、金沙、织金、纳雍等县自清末以来已无黑、白之分,只有威宁、赫章一带尚有此概念。

    史继忠的论文则称,到“解放”前夕,纳雍、织金、金沙等地的土目几近绝迹,赫章等处的土目的实力大为衰减,大方、黔西土目尚有残存,只有威宁的土目依然强盛,对比两项研究,可看出土目势力兴衰与与黑、白彝的观念强弱之间的。

    这主要是改土归流前,布摩的职业以世袭方式被某一特定的阶层所垄断。

    文献中对布摩世系的记载比比皆是,正如《大定府志》所称:“夷语谓巫为补(即布),最尊贵,丧祭用之,父子相继。”

    《彝族源流》云:罗氏有七子,罗婺毕任,与毕氏连姻,世代为布摩。

    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礼仪。不愿作布摩,姆阿足不作祭,勒俄索不作祭,索陇邓不作祭,陇邓阿仇之世,到卧扎女恒,设署苦妥姆(原注,署苦妥姆,布摩的座位),更名陇邓阿仇。

    布摩的根种,来源都清楚,因而做布摩。

    《苏巨黎咪》亦载:

    有三种灾难:君位虽世袭,让人用武力篡夺;臣位虽世袭,让人用武力夺去,子孙不继承权位,把毕濯丧失;布摩子孙不承袭祖业,维庹(按,布摩的一种法具)成朽木。

    “布摩的根种,来源都清楚,因而做布摩。”对布摩

第三百三十章 黑贵白贱(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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