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央与地方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传统的集权模式整体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带有地方自治性质的发展模式。
从西方主要国家的经验看,这种单一制结构下的地方自治模式,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就是在中央和地方公共政策功能上实现协同,以防地方功能膨胀。
面对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经济功能失衡的现实,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另一方面则要通过中央和地方公共政策功能的协同来改变这种现象。
第三是应在自由、效率、民主、法制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处理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要知道集权和分权是一对矛盾,贯穿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发展全过程,其根源于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变化,最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
集权和分权在现代中央和地方关系中总是与一个时期、一定阶段的经济发展、社会需要相联系的。
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不在集分多少,而是如何使集分恰当,使中央和地方关系有结构互补、功能互惠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多次周期性的集权和分权,它同我国改革过程中某一时期的经济特征紧密相联。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集权和分权关系,调整好中央和地方关系成为现实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集权论和分权论的分歧也由此而起。
我们认为:在处理集权和分权关系中
第三百三十二章 关系调整(5/10)